在某公司法務部門任職的阿雄,兼職學法拍,上課前跟林老師說,「法拍真難標,標半年都標不到」,上完課後,他只標持分案件,三個月內得標15件(每件標價40萬至150萬)。
法律系畢業,本身具有法學素養,上班期間請老婆去投標,夫妻兩人獨資開創法拍事業。
上完課標15件,林老師問他有繳尾款幾件,他說五件繳尾款,那另十件怎樣呢?
持分案件得標後,法院會問共有人是否願依同樣價錢優先承購,三件中有兩件得標人會做白工,等一個月至兩個月退回保證金。
很多共有人都是兄弟姐妹,有時不敢去投標,怕被手足記恨,但別人得標,他就可理直氣壯把祖產優購回來,說不定被拍賣的手足還要感激他。
為何共有人不優購呢? 主要原因有三項:
一.收到通知15天內湊不足這筆錢
二.誤判行情,覺得不值得出手
三.貪小便宜,想免花錢繼續居住
如共有人未執行優購,得標人繳完尾款,能向銀行貸款嗎? 能點交嗎? 能收租金嗎?
都不行,誰要標呢?如何操作大賺呢?
這就像兩個好朋友,每人各出資150萬買一部新進口賓仕車
兩人約定各使用一個月
四、五個月後,好朋友可能為此翻臉
因每人開車習慣不同
那怎麼辦呢?協商一人買回全部
如無法協商,唯一之道,透過拍賣售得價金,兩人各分配一半拍賣款,而且別人得標時,兩位原車主還有優先承購權,這叫「分割共有物」,也稱「變價拍賣」。
持分法拍屋也是同樣用這個原理處理